Page 15 - 环保部公报2016年第10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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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6 年  第 60 号



                        关于授予浙江省杭州市等 40 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

                                                 县、区”称号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浙江省杭州市等
               40 个市、县、区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市、县、区创建,目前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

               核指标要求。根据《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规定,我部决定授予杭州市等 40
               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

                    希望获得称号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五大发展理念,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者和引领者,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
               己,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在三到五年内率先实现环境质

               量明显改善目标。我部将加强对后续工作情况的跟踪评估,对环境质量下降、工作成效不
               明显、在区域内无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区取消其称号。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生态市、县、区名单




                                                                                       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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