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环保部公报2016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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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监测[2016]104 号
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 号),
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监测
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我部组织制定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 年 11 月 1 日
附件
“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
发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环境监测事权不明晰,监测制度不
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制约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深入开展。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和省以下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理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
测技术和质控体系,满足环境监测管理需要,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
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制订《“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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