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环保部公报2016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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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点位调整为 2700 多个,以满
足《水十条》规定的水质评价与考核要求。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
作有序推进,21 个省(区、市)已经印发并报国务院备案。
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快编制《土十条》,文本内容已基本成熟。
在 10 个省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推进湖南、重庆、江苏等
省(市)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部署京津冀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排查工
作。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规划实施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和预警,对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增幅过快的地市扣减专项资金。审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
解数量 6900 万台,拨付补贴资金 53 亿元。
在推进总量减排方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电力、钢铁、平
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 1387 个企业限期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国务院常务会
议决定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行提速扩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联合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出台
《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
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现役燃
煤火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度电补贴 1 分钱,新建超低排放机组补贴 0.5 分钱。
(二)坚持预防为主、守住底线,推动转方式调结构
预防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要务,也是最好的治理。我们坚持打好空间管控、
环评把关、标准引导等预防的组合拳。
加快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联合印发《关于贯彻主体功能
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环境区划工作。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管
控试点方案》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指导地方划定生态保护红
线。全国已有 28 个省(区、市)将这项工作列入省级政府任务,6 个省(市)
已基本完成第一批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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