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环保部公报2016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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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一)全力推进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2015 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预计分
别同比下降 3%、3%、5%、9%以上。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 74 个
城市 PM 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14.1%。
在落实《大气十条》方面。对各省(区、市)2014 年贯彻实施《大气十
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已向各省通报并上报国务院。制定《环境空气
质量目标改善预警制度(试行)》,按季度通报各地情况。启动石化行业 VOCs
综合整治,在石化、包装印刷行业开展排污费征收试点。印发《关于全面推
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1—11 月,全国淘汰 2005 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
车 117 万辆,提前完成全年淘汰数量任务。全国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汽柴
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陕西等地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
完成 22 个重点城市大气颗粒物污染来源解析工作,在 14 个城市开展源排放
清单试点,各省(区、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
全部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进一步
深化,圆满完成“9·3”纪念活动、世界互联网大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针
对秋冬以来各地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过程,我部指导各地加强监测预报和跟踪
研判,督促有关地方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加强信息发布,
全力做好应对。
在落实《水十条》方面。制定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建立全国及重点
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制定拟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清单,发布实施《环
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文件。中央财政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
金,2015 年预算规模增加到 130 亿元,已分批下达 120 亿元。推动建立健全
皖浙新安江、津冀引滦入津、粤桂九洲江等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优化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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